的衬衫情形会更加糟糕。摩托夹克就在他旁边的座位上,至少夹克的村里是干净的。诺曼穿上了皮夹克,将拉链一直拉到了下巴上。这时交通灯已经变成了绿色,旁边的那辆凯瑞车像子弹出膛一样从十字路口窜了过去。诺曼也开动了汽车,随着收音机里的音乐悠闲自得地唱起了歌:“我看见她沿小路离去……你知道我第一次看见她,漂亮的女孩儿,独自一人……嗨,宝贝儿,我能带你回家吗?”这首歌使他想起了高中时代,那时的生活无比美好。是这个可爱的小罗丝搞糟了一切,给他带来了所有这些麻烦。至少在他大学高年级以前还没有这么多麻烦。
你在哪儿,罗丝?他想。为什么你不来参加这个婊子们的野餐会,你他妈的到底在哪儿?
“她参加她自己的野餐会去了。”公牛在耳语,这声音既陌生又熟悉——就像是没有经过思索而说出的简单但无可争辩的预言。
诺曼把车开到路边,没有注意到“禁止停车装载”的标志牌。他把面具从车箱地板上拣起来,它又一次摩擦着手上的皮肤。这一次他把面具转过来对着自己,从空洞的眼眶里看到了下面自己的手指,而这眼眶看上去也正在以某种方式注视着他。